港股合规监管速递(2024年1月)
作者:杨明皓 骆嘉昀 唐磬 时间:2024-02-05

 

执法案例

 

1. 香港联交所:发布私下指责个案摘要

 

 

 

2024年1月,香港联交所发布了个案摘要,该摘要总结了若干香港联交所发出私下指责的个案,并涵盖“监督不足”、“利益冲突”及“内部监控职责”三方面的问题。

 

(1)监督不足

 

个案1:上市公司将IPO募集资金的一半资金支付给第三方,但却从未披露这一交易,公司的三名董事对此次付款不知情。这些董事既没有收到也没有主动索取该上市公司每月的财务和业绩资料,其因未以合理技能谨慎勤勉行事而受到指责。

 

个案2:某上市公司通过一系列重大交易,将公司资金转移到一名董事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但公司董事会对这一交易不知情, 其中一名执行董事被发现几乎未参加任何集团事务,也未就集团事务和运营作出独立的相关查询,而是依赖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的资料。

 

个案3:某上市公司订立了若干能规避关连交易规则的安排。两名执行董事将处理有关安排的责任交给另一名执行董事负责,但并未向负责的执行董事作出主动跟进,亦无提供清晰指示,说明有关事宜应于何时汇报,两人因未能确保所转交职责能妥善履行而受到指责。

 

通过以上个案,香港联交所提醒董事应定时获取或者主动索取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资料,否则会违反董事职责;如董事将职责转交他人必须审慎管理及适当监督,盲目依赖他人(即使依赖对象为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层),也会被认为没有充分履行董事职责。

 

(2)利益冲突

 

在一个涉及配售的个案中,上市公司的配售代理委任了子配售代理。该子配售代理由两名执行董事控制,并收取超过九成的配售费用。该两名执行董事因未能避免利益冲突而被指责。在另一个案中,上市公司订立了一项安排赋予一名关连人士利益,但并未披露此项安排,其因违反了《上市规则》就关连交易的披露及批准规定而被指责。

 

香港联交所就此提示,利益冲突的门槛非常低;即使只是潜在冲突,亦可能需要有所行动。关键是披露及公开透明。

 

(3)有关内部监控的职责

 

在某个案中,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进行了一项收购。该收购根据《上市规则》应寻求股东批准。但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该收购盲目依赖其他人士,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确保收购的内部监控充足有效,亦未评估及检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有效性,他们因此受到指责。

 

香港联交所提示,董事宜采取积极措施及行使独立判断,以确保上市公司设有适当及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

 

 

✦香港联交所发布的《2024年1月登载的个案摘要》全文请点击此处

 

监管动态

 

1. 香港证监会:跨机构督导小组公布支持香港把握可持续金融机遇的主要措施

 

 

 

2024年1月8日,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召开了有关本年工作计划的讨论会议。为把握亚太地区低碳转型所带来的投融资机会,会议通过以下三项措施:

 

(1)在本地适当采纳国际财务报告(“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证监会共同领导的新工作组就关于适当采纳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路线图向督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该工作组将与利益相关方展开交流,以识别在香港实施国际汇报准则时应考虑的情况。

 

(2)利用科技来支持可持续汇报和资料分析。督导小组将于今年第一季度举办活动,展示绿色金融科技在拓展可持续金融市场方面的潜在应用案例。在未来数月,督导小组将优化其网站,包括推出供非上市公司使用的电子版气候和环境风险问卷及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

 

(3)支持转型金融发展,以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地位。督导小组将转型金融定为202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督导小组成员持续将转型金融纳入政策制定工作,以支持可持续金融发展,并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及培训工作,提升香港在净零转型方面的领导思维。

 

督导小组联席主席余伟文表示,信息披露仍然是小组的重点工作范畴之一。督导小组在致力推动本地采纳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同时,也将采取措施以确保具备实施有关准则所需的资料、人才、能力和技术,从而促进转型金融的发展,巩固香港作为可持续金融中心的领先地位。

 

 

✦督导小组此次会议内容相关新闻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 香港证监会:发布2024年至2026年策略重点 

 

 

 

2024年1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2024年至2026年的三年策略重点,阐述其发展香港证券市场、应对风险及保障投资者的方针。

 

未来三年,香港证监会的四大策略重点是:

 

(1)维持市场韧性,减轻对市场的严重损害。包括香港证监会未来将运用科技以提升调查及执法的成效,充分发挥监察能力,以侦测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失当行为。香港证监会将继续与香港、内地及海外的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打击跨境市场失当行为,及时保障投资者权益。

 

(2)提升香港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和吸引力。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扩大及完善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深化与内地资本市场的联系;拓展海外网络,以扩大香港的发行人及投资者基础;加强在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方面的能力,同时提升市场质量和流动性。

 

(3)以科技和ESG(即环境、社会及管治)引领金融市场转型。香港证监会表示,将以务实方式引领香港及亚太区制订企业可持续披露标准,从而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

 

(4)提高机构韧性及营运效率。香港证监会表示将竭力提高机构韧性及营运效率,通过严格的预算编制和内部监控措施,确保香港证监会的财政资源足以支撑日常运营。

 

香港证监会指出,四项重点工作将加强香港资本市场的核心优势,助力市场可持续发展,提高竞争力。三年策略重点的发布,向公众及市场持份者更加清晰、明确地披露了香港证监会的监管目标和政策,体现出香港证监会应对系统新风险和监管新挑战的坚定决心。

 

 

✦香港证监会刊发的2024至2026年策略重点全文请点击此处

 

3.香港联交所:发布2023年发行人年报审阅报告 

 

 

 

2024年1月26日,香港联交所刊发了2023年发行人年报审阅报告。本次报告的重点包括:

 

(1)财务汇报及相关监控措施方面:香港联交所指出,大部分发行人均于《上市规则》规定的限期内刊发审计报表,真实而公平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及表现,但少数发行人由于在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方面有不同程度的不足而未能遵守规定。香港联交所指出,为确保财务汇报能如期地进行,发行人应妥善规划审计工作,尽早与核数师议定审计费用和详细的审计计划。发行人的管理层应制定政策以监察审计程序及于发现审计问题时上报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应在整个财务汇报过程中作出充分监督。

 

香港联交所建议发行人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对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检视的范围、所识别到的重要关注事项详情及已实施的补救措施,以及董事会对内控系统有效性的确认。

 

(2)重大借贷交易方面:香港联交所指出,有问题的借贷交易已大幅减少,披露质量亦有显著提升。但仍有个别发行人违反《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香港联交所提示,放债人应加强对客户概况、集中风险和内部监控的披露,而非放债人则应披露其放债原因。另外,出借贷款属于“财务资助”的一种,无论发行人是否以贷款为主要业务,出借贷款交易均可能构成须予公布及/或关连交易。审阅报告中列出了发行人进行放债交易的年报披露指引及内部监控措施,存在该等情况的发行人须注意遵守。

 

(3)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披露方面:香港联交所注意到估值(包括预期信用亏损评估、公允价值计量及减值测试)是财务汇报中的一项主要挑战,香港联交所指出,发行人的董事必须自行作出判断其估值使用的假设和输入值是否合理,不应过度依赖估值师。

 

(4)《上市规则》年报披露规定的其他合规情况:虽然发行人2023年的合规率继续处于高水平,但一些发行人在披露时遗漏了关于股份计划的部分资料,香港联交所提示发行人应留意《上市规则》下有关股份计划的披露规定。

 

 

✦香港联交所刊发的《2023年发行人年报审阅报告》全文请点击此处

 

4. 香港会财局:发布最新一期《季度报告》

 

 

 

2024年1月29日,香港会财局发布了2024年1月份《季度报告》,让各利益相关方了解其最新动态和其他值得留意的监管议题。

 

报告指出,在2023年最后一个季度,香港会财局通过合作及处分取得有效监管成果,包括与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证监会首次采取三方联合行动打击两间香港上市公司涉及1.93亿港元的虚构企业交易,以及公布两宗涉及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失当行为的处分个案,以促进业内人士维持高操守标准,保障投资者权益。

 

报告亦表明,香港会财局为了持续推广审计最优实践出版了一系列刊物,包括但不限于(1)《查察洞见》,涵盖了香港财会局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重点调查范畴的观察所得;(2)《审计焦点》,通过对某些审计重点范畴进行提示,敦促所有核数师对即将来临的年终审计关键风险范畴保持警惕,并且强调与上市主体的审计委员会进行有效沟通;(3)《会财局处理核数师变更引起的疑虑》及《更换核数师的指导说明》,针对实践中继任核数师的计划不周及资源不足等问题,该等文件分别总结了香港财会局对此采取的监管行动,以及阐明香港会财局对上市实体核数师和审计委员会在更换核数师时的期望。

 

除上述之外,《季度报告》还涵盖了报告期间香港会财局与境内外机构交流合作的进展、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续期申请情况等内容。

 

 

✦香港会财局的《季度报告》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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