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滨,浪激潮涌 |《海南自由贸易港私募投资基金落地实务指南》发布
作者:王勇 汤雪 陈雏音 时间:2020-07-13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未来,海南自贸港将成为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开放门户及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港。

 

《总体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政策总体框架主要包含下述四个方面:

 

(1)金融服务于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探索适用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两项制度。

 

(2)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率先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并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3)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取向。强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推动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产业聚集规模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

 

(4)构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设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审查机制。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为方便投资界人士高效、准确、及时的掌握海南自贸港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落地的政策红利及机遇,我们特此推出第一版《海南自由贸易港私募投资基金落地实务指南》,详细阐述海南自贸港有关私募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奖励政策、QFLP & QDLP试点制度、基金类企业的设立、重点园区介绍等内容。期待及欢迎业界同仁宝贵的问题及业务咨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海南自由贸易港私募投资基金落地实务指南》

微信公众号 ×

使用“扫一扫”即可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