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律协艺术法委员会全球联席主席奚敏洁律师应邀在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作了《艺术资产管理如何赋能艺术与价值双传承》的主题分享,分别从艺术、艺术商业以及法律角度层层深入,剖析艺术资产该如何界定、如何管理,如何助力艺术创作、收藏、交易、公益慈善,如何实现并传承艺术的多重价值,并从产业角度分享艺术资产管理的赋能,包括对艺术产业本身的赋能和对其它产业的赋能。结合鲜活案例,奚律师同时分享了艺术资产管理的商业逻辑和主要法律合规问题,例如艺术资产中有形作品与无形知识产权之间权利的归属与处分问题,艺术家与藏家的艺术资产管理异同点,艺术资产管理中常见股权纠纷,管理中常见风险如真伪、估值、税收、海关进出口等,美术馆、博物馆艺术资产管理中非营利性与商业活动的平衡术,文物资产管理红线,以及文物活起来、知识产权活用背景下博物馆授权的机遇和挑战等等。这些问题不但涉及艺术作为资产的管理和传承,也关乎艺术人文精神与价值的传承,同时更影响着艺术与艺术产业的发展、创新与未来。
根据奚律师分享与交流的内容,我们梳理并选择了如下访谈要点。
ONE
ONE
ONE
《艺术资产管理如何赋能艺术的发展与传承》主题访谈

何谓艺术资产?

奚律师以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文徵明的书法、杜尚的《泉》、杰夫·昆斯的《兔子》和南法的史前《拉斯科洞窟壁画》为例,阐述了艺术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并从经济价值、精神财富、赋能与传承等多重维度分享何谓艺术资产,除收藏外,也同时从消费角度分析艺术资产的产业应用价值,如何在衣、食、住、行、玩等领域赋能产业,助力可持续性发展。

结合技术的发展进程,奚律师以实际案例分享了NFT、数字藏品、人工智能技术影响下艺术资产与时俱进的演变与发展,以及数字经济浪潮下艺术资产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讲座中奚律师还特别分享了一个常被忽视的艺术资产管理领域 ——民间艺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以剪花娘子为例进行案例分析,奚律师指出,由于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权利归属、使用条件在该等领域基本缺失,而各方之间的地位悬殊和角色差异往往导致严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失衡,缺乏公平和透明,尤其值得关注和解决。



如何从全球艺术市场动态看艺术资产管理?

谈到全球艺术资产管理,奚律师特别提及中国机遇与挑战,如Art Basel 2024年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超越英国,重回全球第二大艺术市场地位,年销售额达122亿美元,是唯一在高端市场实现增长的国家市场。同时,“线上”已不可逆转地成为艺术界的“必选项”,极大地促进了艺术的发展与繁荣。在二级市场,虽然拍卖成交金额和销售业绩双双骤降,私洽却逆势而上。另外,Z世代等年轻群体的更多参与进一步影响和重塑着艺术产业发展,相比较前辈而言,他们普遍更具有全球化、多元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审美及品味,拥有出色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快速学习研究能力。无论身为艺术家、藏家还是艺术界从业者,他们杜绝盲目跟风,乐于彰显个体价值,拥抱并接纳创新艺术,也更愿意与同好分享互动,这无疑对全球数字化经济浪潮、人工智能发展迅猛影响下的艺术创作、收藏、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带来了更多复杂性。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技术的兴起,艺术创作的边界进一步被拓宽,收藏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这些都不可避免地重塑着艺术资产管理产业,为具有远见卓识的藏家与管理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机会与未来。


艺术资产如何管理?

在剖析艺术资产如何管理时,奚律师抽丝剥茧,以全球范围及中国市场众多领域的实际案例说明问题、阐述观点、提出意见建议,解读艺术资产的不同管理模式、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和层面所存的风险,并以案例讲解如何预判、甄别和管理风险,具体概括如下:
就艺术资产管理展开讨论时,奚律师强调,首先需要确权,即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并将权利限制纳入考量,并特别提醒,由于各国立法、司法、执法有所差异,对全球化发展的艺术创作、收藏、运营管理者而言,需要在全球视野下对艺术资产做精细化、专业化、本地化的管理。
奚律师提醒,其次应当明确艺术资产管理各方。实践中,艺术资产的权利归属常常受“3D”事由影响,即离婚(divorce)、死亡(death)、债务(debt),有时还包括意外灾难(disaster)。因此在规划管理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情况后进行规划和执行,以避免自然人的艺术资产因婚姻、家庭、继承关系变化或者国籍、税籍改变等因素导致艺术资产被动被分割等处境。当涉及企业或机构时,应避免因破产、重组、合并、分立等原因使艺术资产管理陷入困境。当涉及捐赠时,如果利益相关方人数众多且无法达成共识,或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情况将会变得更为复杂,风险也会加剧。在此情况下,建议在最大程度尊重和保护资产权利人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谈及管理模式与途径选择时,奚律师强调没有普遍适用、一劳永逸的方案,需要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具体诉求来定,并不时回顾和调整。实践中,常常需要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循循善诱,协助客户厘清事实并明确其真实、具体的诉求与目标,再据此推进,例如:客户是纯粹的艺术爱好,还是作为资产配置来增值、保值与传承,或是进行税收筹划考量,再或者是为了个人或家族、企业的慈善公益使命,以及产业赋能等。基于目标,艺术法律师将设计规划,协助客户在艺术品基金、基金会、信托、特殊目的公司、非营利机构等不同架构中予以选择,以满足客户艺术资产管理的核心诉求。同时审时度势,不断优化调整,例如当某个国家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或允许以捐赠古董、艺术品抵销或减免应缴税时,或发生局部战争、经济制裁等危机事件时,就需要专业律师联合其他相关专业人士予以快速应对,并协助客户基于诉求及时决策,并调整和落实执行。
奚律师举例说,经常收到客户咨询,说要设立艺术基金或基金会,有时甚至精确到要在美国加州洛杉矶设立基金会或在开曼群岛设立艺术品家族信托,但当问及设立目的时,常常发现客户只是受第三方“建议”或朋友“启发”而一时兴起,本身并没有弄明白为何设立,当然就没有整体规划,更无从知晓设立可能引发的后果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在此情况下,奚律师通常建议客户暂缓,首先厘清诉求,再据此设计方案并执行。鉴于艺术资产管理常常需要引入第三方服务如艺术顾问、艺术品存储保管、物流运输、保险、融资等等,奚律师也经常协助客户对第三方做尽职调查,代表客户与之谈判,起草、审阅、谈判交易文件,策划和开展艺术商业活动如借展、拍卖、私洽等,同时代为处理法律协议、流程、手续等,包括代为处理争议解决,时不时地,也代表客户设计、谈判和参与艺术慈善项目如公益捐赠、公众美育教育等。
聊到艺术资产管理风险时,除常规风险外,入行即从事涉外银行金融业务的奚律师特别提示了艺术金融领域的风险,分析了艺术品担保融资、抵押、质押目前在中国的困境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并提醒应当避免艺术品份额化、资产证券化交易等所存在的各类法律合规风险。

奚律师同时提到,根据全球知名艺术金融报告的最新报告,全球高净值人群及其财富顾问和家族办公室已经普遍将艺术资产作为配置必选项而非可选项。根据该报告,接近85%超高净值人士已将艺术收藏纳入其资产组合中,藏品种类不断丰富,通常不仅仅包括艺术品和古董,还包括收藏级别的珠宝、手表甚至酒类和古董车等。
奚律师认为,新趋势即代表着新机遇,艺术资产管理者应当重视并积极应对这些变化,与时俱进,更好地为客户保驾护航,甚至可以主动引领客户,以远见卓识制胜。在面对纷繁复杂的艺术资产管理风险时,她建议管理者应当与律师等专业人士紧密合作,请精通艺术市场、艺术商业和税收筹划领域的艺术法律师协助设计、规划交易架构,共同制定管理方案,代为起草、审阅、修改、谈判交易文件,设计流程并甄别和管控风险,并助力妥善解决争议。
最后,奚律师结合国内艺术资产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她鼓励在座的各位从个人的爱好和专长出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早规划并参与艺术资产管理。例如,可以协助在世艺术家管理艺术资产,以便他们能更专注于创作;或者协助藏家规划,以促进其家族艺术资产增值、保值和传承;亦可以协助美术馆等机构规划,赋能可持续发展。此外还能帮助非遗匠人和民间艺人,让他们在专业的艺术资产管理帮助下得以衣食无忧,更能专注于技艺匠艺的研究、传承和创新。

奚律师总结到,藉专业、积极的艺术资产管理能反向助力艺术创作、收藏、发展,协助实现艺术多重价值的传承与发展,不仅能够帮助个人、企业、组织、机构通过艺术赋能,为不同产业注入新动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同时传承艺术的力量,激发个人、企业、组织的活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在讨论艺术的可持续发展时,奚律师建议从宏观角度进行战略规划和架构设计,并在微观层面应专业执行。她指出每个架构的选择都会导致管理上的差异,需要匹配的管理人员及专业能力,并最终影响管理结果。因此,奚律师建议艺术市场和产业中的各方主体,包括美术学院等研究机构,美术馆、博物馆、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画廊、拍卖行、经纪、顾问等商业机构,以及艺术家和藏家等,都应从自身的角色、定位、诉求、使命、愿景出发,积极规划、设计、执行,不断调整和优化,寻找到自身的艺术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艺术资产的增值、保值和可持续发展和管理。

TWO
TWO
TWO
讲座最后,奚律师根据听众的提问一一作答,进行互动,如下:



关于文物回流,例如您刚刚分享的皿方罍案例,它是通过特定架构回流的项目,但通常而言,私人购买国外文物并回流的关税并未降低,其原因是什么?
奚律师答: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首先需要从税法角度去分析,文物回流在进口环节目前主要涉及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当前法律框架下,免税仅适用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捐赠归还或境外追索所得中国文物时,除此以外的个人或非国有机构情形并不免税。一方面,文物回流全面免税并无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担心如此可能引发对免税的滥用,另外,反对者们会认为这不但可能推高全球文物价格,更可能导致文物“贩子”肆无忌惮,待价而沽。
顺便提一下,在中国,文物和艺术品分开管理,文物在管理、流通及税收等方面监管严厉,一旦违反甚至可能触及刑事犯罪,建议在进行跨境交流、交易时务必严格依法、依规,避免引发法律风险和责任。
艺术家常常遇到作品所有权与版权模糊性问题,例如美术学院作品被放置在公共区域或共享空间,当被移动或清理时,作品可能因此被误拿,导致作品市场流通与拍卖合法性存疑,这些作品在版权或者所有权方面是否会产生问题?
奚律师答:就作品权利,首先需要明确两种权利及其归属原则:一是作品本身的所有权;二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其次,除非特别约定,作品的知识产权 - 通常艺术品主要是指著作权并不因为作品销售而自动转让,在保护期内,财产权仍归著作权人所有,而人身权将始终得到保护。再次,如作品被放在某个地方,但并没有被销售、赠予或转让,所有权人也从未声明放弃,那么该作品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如他人擅自处分,在法律上通常会构成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所有权人有权依法要求返还或寻求其它司法救济。当然,证据是成败关键,此外,实际案例中也常常需要将善意取得纳入考量,妥善处理。
我们看到大英博物馆在中国有自己的授权官方旗舰店,也有很多授权商品例如晨光文具,请问大英博物馆在授权方面是怎样与这些品牌合作的?
奚律师答:首先声明,如下分享不针对晨光及其它品牌与大英博物馆的授权合作,只是基于常规操作惯例的分享,尤其不涉及任何保密信息的分享。大英博物馆是在中国第一个开设官方旗舰店的全球顶级博物馆,作为律师我们很荣幸2016年起为大英博物馆中国项目保驾护航,博物馆在中国有专属合作方管理授权业务,全面管理具体项目。IP授权业务在商业中堪称“细节是魔鬼”的典范,其中最重要的除作为业务基础的授权协议外,就是事无巨细的授权管理及审批流程,并且首先必须确保权属清晰、合法有效。例如,文具所涉及授权业务最相关的商品类别是第16类,进一步细化到更具体的办公文具则是第1611小类,那就需要确保在该等品类持有有效注册商标才能开展授权业务,否则就有风险。业务开展前,应根据商业诉求完成授权链尽职调查,并确保授权协议完全能支撑授权业务开展,确保确定性和合法性,同时就双方发生争议时的救济手段明确约定,包括如何解除合作、如何赔偿等。另外,从艺术资产管理角度而言,授权合作通常不仅仅只涉及其中一项资产,而是一揽子资产的授权使用。
奚敏洁
合伙人
(86-21)2613 6216
xi.minjie@jingtian.com
奚敏洁现任国际律师协会(IBA)艺术法委员会全球联席主席、国际授权业协会(Licensing International)全球董事会成员、上海市法学会文化法学研究会艺术法专委会主任等职。奚律师是The Art Basel & UBS Art Market Report 2024特邀撰稿人,受邀担任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硕士生第二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多年,担任佳士得拍卖行旗下艺术学院授课老师多年。
奚敏洁律师拥有27年丰富的法律服务及商业管理经验,擅长艺术法、IP授权、私人及家族办公室法律服务领域,并在时尚及奢侈品法、海外投资、跨境并购重组等领域经验独到,是海内外众多法律奖项获得者,涵盖艺术、知识产权、私人及家族财富等。奚律师拥有法学和语言文学专业背景,是中国与欧盟政府间法律合作项目2002年度访问学者。
作为行业专家,奚律师经常受邀授课、演讲于艺术、法律、知识产权、私人及家族财富管理、家族办公室等行业峰会、论坛。近年著作(含合著)主要包括:《全球艺术收藏家法律指南》《艺术法》《艺术法年度评论》《文化娱乐法律实务》《时尚与奢侈品法》《私人客户法》等。
奚律师也是国内最早处理NFT、AI等在文化艺术、时尚奢侈品、娱乐体育、金融及IP授权等产业的应用项目的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