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日,2023 ALB竞天公诚大湾区企业商事热点法律论坛在深圳市前海华侨城JW万豪酒店成功举行。一百五十余位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企业合规官、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相聚在前海这一大湾区发展前沿阵地,竞天公诚十余位资深合伙人、顾问及外部专家围绕境内外上市、合规监管、商事争议解决、海事海商、进出口管制、反垄断、房地产等专题,与在座嘉宾展开了深度分享与热烈讨论。

立足湾区,着眼未来
竞天公诚管委会主席赵洋律师于现场致辞,汤森路透法律传媒集团高级总监谢京庭女士通过视频向嘉宾致辞。他们共同欢迎各位嘉宾及专家的出席。

赵洋律师在致辞中提到,法治建设不仅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制度基础和保障,也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大湾区是孕育创新发展机遇的沃土,竞天公诚将继续助力大湾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其他各类型企业有效应对各种法律风险挑战,在事务所原有良好的业务和市场基础上,不断提升资源优势、增强专业能力,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大湾区企业的创新发展助力赋能。
聚焦港股与A股合规监管
本次论坛分为上下半场进行,首先聚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陈应广律师详细介绍了港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与分析。围绕修订后的《香港上市规则》第 17 章,陈律师首先介绍由新股出资的股份计划,对其合资格参与者、授权限制、最短归属期、绩效目标和退扣等规定进行剖析;之后讲述由现有股份出资的股份计划,着重介绍信息披露、未归属股份的表决权等事项;最后介绍上市公司附属公司情形下的股份计划。
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张晗律师则聚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介绍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主要股权激励方式,用详实数据讲述了市场上股权激励的实施状况,并阐释了各类监管要求之下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的实施门槛、主体资格、绩效考核条件、定价原则等具体规则对比,最终表示,期待通过港股《上市规则》十七章修订的借鉴,日后A股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可以使得市场更加开放、公平,创新。
随后,上半场转向上市合规要点,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李柳杰律师、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骆嘉昀律师共同登台,以交互穿插的形式带来了题为“由A股与H股关联交易规则差异看上市合规管理”的精彩演讲。李律师、骆律师分别指明了A股、H股在关联人士及关联交易范围上的差异,随后则聚焦关联交易披露要求,解读了两个市场上关联交易测算、豁免、披露时点的不同,最后介绍了上市合规管理重点难点及应对方式,分析了A+H股均上市、同集团内多个A股、H股上市公司两种情形的关联交易管理要点。
论坛上半场由备受关注的主题圆桌环节收尾,以“港股与A股合规监管异同”为主题,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徐鹏飞律师担纲主持人,讨论嘉宾为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陈应广律师、杨明皓律师、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林文博律师及投行董事及行业团队主管黄亮博士。
徐鹏飞律师首先请陈应广律师介绍香港市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及不同机构在监管角色的分工。陈律师介绍道,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作为主要监管机构,在分工上有部分重叠,例如两者会同时审阅上市申请,在内幕消息披露方面,两者均有相关规定。对于监管机构是否需要更明确的分工,陈律师认为仍有待时间验证。
徐律师分别请杨明皓律师、林文博律师和黄亮博士概括香港和内地证券市场监管者的监管风格。杨律师说,随着上市规则的改革,联交所陆续推出一些规则修改,体现出包容开放的心态,港股市场的结构也随之变化,吸引了更多新兴行业和新经济公司。从上市合规角度看,香港监管者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前提,作风相对稳健,不仅有助于提高上市品质,更能保障股东利益。
林律师认为,内地的证券监管职责与香港监管体系较为相似,也存在职能重叠,而A股资本市场有较多个人投资者,监管机构需对其利益进行更多的保护,并且资本市场承担着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其在行业选择上会有所侧重。此外,A股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监管机构需时不时发布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及政策,整体上监管者的色彩会浓厚些。
黄博士表示港股上市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一方面,通过推出新的上市规则,吸引了特专科技企业、尚未被定义为商业化的公司,为有意向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了更多通道;另一方面,在发行阶段,企业通过聆讯之后,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去选择港股上市时间和发行规模。

随后,徐律师向陈律师提出港股上市公司如何决定做出盈喜和盈警公告的相关问题,陈律师表示原则是要看市场是否已经知道相关讯息,例如如果公司在年报中已提及受疫情影响业务出现下跌,并预计在随后半年不会有重大改善,那么即使在后半年业绩不佳,也无需再出盈警公告。如果盈警公告能够给出进一步讯息,监管机构则不会反对。
徐律师又询问林律师对内地监管机构有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观点,林律师介绍内地监管平等对待投资人,公司对业绩波动、传闻等情况都需要发布公告,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规定相对严格,企业需要履行更多相关责任。
接着,徐律师向杨律师、黄博士抛出分拆上市的问题。杨律师表示分拆上市在港股市场已经比较成熟,2018年以来,非官方统计约有80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分拆上市,除了分拆到港股,很多公司也分拆到A股上市。分拆需要由香港交易所审批,联交所则关注分拆上市是否会影响原母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黄博士则介绍,A股公司分拆去港股上市的一个优势是港股有比较现成的案例,时间上比较确定,而H股公司到A股分拆则会遇到审批时间、监管要求方面的一些不确定性。
探析大湾区法律服务实务问题
论坛下半场开始,第一轮主旨演讲聚焦商事争议解决。
广州办公室合伙人徐邦炜律师首先带来题为“商事争议解决实践与发展”的精彩分享。徐律师先从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类纠纷切入,指出了诉讼类型多样化、涉管理人违反法定义务的案件增多、私募基金交易结构愈发复杂等趋势带来的难点;接着阐述了公司控制权纠纷的特点,分析了一套全面的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攻防战术策略;最后从债务化解及重组的角度,分析了相关案件的走向和应对策略。
广州办公室合伙人张柯华律师则带来了“大湾区涉港澳商事审判新动向”的演讲,他围绕广东高院发布的大湾区涉港澳商事审判规则衔接指引,分析了该指引对大湾区区际平行诉讼的影响,以及向与会湾区相关企业解读了该指引在选择合同法律适用及管辖时的运用,随后聚焦诉讼程序及规则衔接,通过丰富生动的图片讲解了委托手续、委托及主体资格等层面上的诉讼程序便利化,并分析了商事诉讼规则的衔接中证据审查及事实认定的具体内容。
论坛下半场的第二轮主旨演讲由广州办公室合伙人胡键律师开启,他围绕海事海商这一主题,表示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敢于创新的司法实践是大湾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的优势,但也指出,近些年面临挑战,例如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改变导致传统海事海商业务减少,法律的成熟完善导致传统业务减少,也受到其他地区如长三角地区的影响。随后胡律师介绍了海洋工程、能源运输这两个领域法律服务的发展和要点。
随后,广州办公室合伙人杨波律师带来了以“境外诉讼/仲裁之内地保全”为主题的演讲,首先辨析海事、非海事两类诉讼/仲裁,详细介绍了内地保全的法律依据、原则、适用性、司法实践等不同情况,随后则从香港、澳门两地的角度出发,解读了仲裁之内地保全的法律依据、管辖、适用范围等关键问题。
论坛接着迎来了第二个主题圆桌讨论,继续聚焦大湾区热点法律服务,由广州办公室合伙人黎丽律师主持,广州办公室另外三位合伙人靳林明律师、王建霖律师、童堃律师和顾问岳宁律师共同参与讨论。
黎丽律师首先请四位律师从各自业务领域的法律实操经验出发,分享企业需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风险分析。
王建霖律师以海关合规风险为主题,从进出口过程中主要环节出发,介绍了在进口端、出口端海关关注的重点和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指出货物在进出口清关放行之后,海关还有开展后续稽查的权力,并讲述了一些特殊的出口行为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
童堃律师则分享了企业需注意的反垄断合规问题。童律师首先介绍我国反垄断法下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三类垄断行为,接着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指出对三类垄断行为的常见误区,同时分析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反垄断合规问题并给予解决建议。
靳林明律师聚焦备受关注的房地产行业,讲述了该行业企业频频爆雷所带来的各类问题和深远影响,并以大湾区常见的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为例,解读了房地产项目在整个市场下行的周期里常见争议背后的原因和现状。
岳宁律师的分享围绕外汇交易的刑事合规问题展开。岳律师总结了公众对外汇的一些认知误区,介绍了逃汇罪、骗购外汇罪、非法买卖外汇类犯罪,并着重讲述非法买卖外汇,通过举例各类行为以及几个经典案例,向参会者清晰讲解了避免此类犯罪应注意的问题。

最后,黎律师请四位律师结合当下趋势,给出一些企业经营方面的建议。王律师说,在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同时,中国近年来也出台了一些出口管制措施,建议企业留意最新的管制清单,把出口的合规风险防控在前端。靳律师建议出现过争议的企业将过往争议总结升华为风险防范机制,避免未来的风险。童律师建议企业搭建反垄断体系,成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团队,寻求外部律师的协助,做风险筛查。岳律师建议频繁出现外汇交易的企业搭建外汇刑事合规体系和架构,列出外汇流程管控清单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清单,加强相关培训。
助力湾区,协同发展
本次论坛的成功离不开所有与会嘉宾的支持,竞天公诚对参加和支持本次活动的所有专家、客户、行业同仁及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未来,竞天公诚将持续关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和机遇,拓展在大湾区的影响力,加强区域合作和联动,并通过专业的服务能力为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