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编的《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一书正式出版,该书从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54个案例中,最终评选出90个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入选的案例有较强的代表性,内容涵盖了对外投资、收购、融资以及企业上市等多个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华为诉三星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英国某世界级博物馆文化艺术IP中国授权项目案”、“越南某园区管道燃气对外投资项目案”凭借独特性、创新性和国际影响力入选。

涉外专利权侵权诉讼中FRAND原则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华为诉三星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
主办律师:赵烨
在该案件中,原告华为公司诉称,涉案发明专利为4G标准必要专利,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方式侵害其专利权。同时原告在与被告方的谈判代表人也是被告方的控股公司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星”)进行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谈判时,三星未遵守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具有明显过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法院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定立即停止侵权,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
赵烨律师代表华为公司在与三星的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中,成功协助华为公司获得了一审胜诉判决。华为公司获得了首个标准必要专利的永久禁令,这也是中国法院有史以来首次颁发此类禁令。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标准无法绕开的专利,因此在颁发禁令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比普通专利要多,获得停止侵权的禁令非常困难。而禁令是双方在许可谈判中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判决的作出,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禁令的裁判标准有重要影响。
涉外文化艺术IP授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英国某世界级博物馆文化艺术IP中国授权项目案
主办律师:奚敏洁
英国某世界级博物馆于2015年起藉由专业IP授权代理商开展全球IP授权业务、赋能博物馆可持续发展,2016年起通过独家授权代理商进入中国。文化艺术IP授权在中国乃至全球都属于新型业务,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面临各种挑战和难题,该博物馆及其全球授权代理商、中国授权代理商都期望能得到文化艺术IP授权专业律师的服务和支持,为该博物馆在中国的IP授权业务保驾护航。
在此情况下,竞天公诚律师团队接受委托、自2017年起全程参与该项目,助力该博物馆文化艺术IP从英国授权到中国、在中国开展授权业务,以及再出发、从中国授权到海外的业务发展全程保驾护航。在参与该项目的几年时间里,竞天公诚律师团队深入参与到该博物馆文化艺术IP创权、确权、授权、用权、维权的各个流程和领域,所涉及司法管辖范围不局限于中国,同时也包括英国、美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所涵盖法律服务领域不仅限于知识产权,也包括合同法、税法(含国与国双边税收协定)、争议解决、国际公约及各类监管合规等。
涉外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法律问题——越南某园区管道燃气对外投资项目案
主办:深圳分所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深圳市国资委“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主动作为、合作共赢的要求,某燃气集团拟在中国•越南(深圳一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以下简称“海防合作区”),与海防合作区的建设及运营方越南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经营管道燃气项目。海防合作区位于越南海防市,是深圳市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平台,也是深圳市国资委倾力打造的海外产业园区。某燃气集团拟在海防合作区内投资建设LPG气化站、中压燃气管道等燃气供应配套设施,为合作区内企业生产、员工生活、商业经营等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待条件成熟后,向周边工业园区潜在市场进行项目拓展。
深圳分所律师团队受某燃气集团委托,协调越南律师,对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合资公司经营范围、越南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税务、贸易保护等法律风险、投资利润汇兑及外汇管制风险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协同越南律师事务所,调研越南的投资法律环境,设计投资结构,确保审批流程合规,并整体把控项目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