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
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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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税务局成员组成的特别行动小组(“行动小组”)就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立法作了若干提议,并向业界征询反馈意见。此前行动小组关于LPF的相关提议总结可参阅本团队过往文章《海外基金设立地角逐之香港入场》。时隔数月,我们欣然见到《有限合伙基金条例》(“《条例》”)完整草案于近日在香港立法会网站正式刊登,并进入审议程序。本文以图片形式简要概括《条例》的主要规定,供业内人士探讨。
图一:《条例》立法时间线
图二:LPF的基本结构和要求
图片来源:作者绘
图三:LPF的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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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合伙人之间的订约自由
图片来源:作者绘
图五:运营过程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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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安全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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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解散及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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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LPF税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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