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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梅律师于1988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1988年-1994年工作于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1992年-1994年,留学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英美法研究生,并先后分别在英国律所Simmons & Simmons、Freshfields香港分所实习一年;1994年12月合伙创立四川汇高律师事务所;2012年加入北京市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竞天公诚合伙人至今。
社会活动
民建成都市委员会 民建成都市委员会第十三届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成都市仲裁委第三届仲裁员
教育背景
四川外语学院 本科
四川大学法学院 硕士
工作经历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川汇高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2016年 成都市律师协会 李晓梅律师被评为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
2017年 李晓梅律师被评为成都市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律事务专家组成员
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灌高速公路股权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收购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为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收购“幸福四川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为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拟与目标公司合资成立“四川能投苏伊士环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参与法国家乐福在蓉投资项目——重庆家乐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八宝街店的设立谈判,完成了全套法律文件的制作,并多年一直担任家乐福在蓉九家门店的法律顾问;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美元债发行);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巴基斯坦投资及共同组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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